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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峰区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9-25 09:31:47 来源: 作者: 编辑:赵暖星 点击:

区政府办发〔2017〕1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西峰区110报警服务平台联动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西峰区110报警服务平台联动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110接处警工作,科学分流非警务类警情,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紧急突发警情,按照省、市关于“建立非紧急求助警情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机制”的部署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平台与110接处警常态化联动机制,由公安机关专门承担110职责范围内的报警处置工作,将非警务类报警分流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处置,确保群众的各类求助、咨询、举报、投诉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切实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分工

1.区政府办受理政府职能范围的非紧急求助,解释政府及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受理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2.区公安分局受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与违法犯罪有关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报警,受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救助,受理对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

3.区环保局受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放射性污染源、企业噪声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和投诉。

4.区住建局、城管局、市政局受理市政管理、违章占道经营、违章建筑、市政设施损坏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和投诉。

5.区工商局受理工商职责范围内消费者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投诉,受理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传销活动或其他违法行为的举报。

6.区运管局受理公路运输、城市客运等业务领域的投诉、举报、咨询。

7.区文广(旅游)局受理对营业性演出活动、歌舞娱乐和游艺娱乐等场所经营活动、互联网营业场所经营活动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8.区食药监局受理食品生产销售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受理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在研制、生产、经营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9.区民政局负责患病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和其他需要民政救助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遗弃婴儿尸体的处置工作。

10.区人社局受理社会保障、劳动合同关系、民工工资发放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11.区农牧局受理农业技术、农业政策、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咨询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事项的求助、举报、投诉。

12.区安监局受理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方面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13.区国土资源分局受理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14.区卫计局受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服务、优生优育、无证行医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15.区教育(科技)局受理知识产权维权、商标侵权、专利侵权、假冒专利、著作权侵权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16.区司法局受理群众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17.区质监局受理生产领域假冒伪劣产品质量问题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18.区物价局受理操纵市场价格、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19.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受理涉税违法、发票违章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20.区法院受理涉及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21.区烟草专卖局受理烟草行政执法和涉及假烟、走私烟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22.区供电公司受理电力故障报修,服务质量投诉、涉电违法行为举报。

23.区供热公司受理供热故障报修,服务质量投诉。

24.区城乡供水总公司受理供水故障报修。

三、运行机制

在区政府办公室设立全区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政府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与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双向并轨运行,信息互联互通。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接到非警务类报警,第一时间接通至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由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接转到相关职能部门公共服务热线受理处置;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接到涉及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报警后,迅速转交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受理处置。

在区政府12345公共服务平台未开通之前,区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暂设在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由区政府派出人员受理非警务类报警。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非警务类报警后,由区政府派驻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处警原则,通过三方对话、短信推送、电话告知等方式将指令下达至相应联动单位及负责人受理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110社会联动工作是沟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大举措。各联动部门要将联动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制订联动工作方案,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二)畅通处警流程。畅通处警流程是110社会联动工作的核心和基础。已开通行业热线的部门要健全运行机制,确保热线畅通高效运行;未开通行业热线的部门,要尽快开通热线;受条件限制一时不能开通行业热线的部门,要确定专门值守电话,做到热线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各类求助、咨询、举报、投诉始终有人受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对社会联动报警处警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迅速改进。要定期不定期对联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模拟报警的形式,实地查看联动成员单位热线电话是否畅通、答复是否符合规定、处置是否快速、办事是否文明公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联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短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各联动部门工作职责和热线电话,让广大群众全面知晓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的职能分工,引导群众正确选择问题反映渠道。